环境污染证明责任,环境污染证明责任分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污染证明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环境污染证明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谁主张,谁举证”,那什么情况下举证责任由质疑者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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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来说,质疑者如果对某人提交的证据产生怀疑,那么此时质疑者变成主张者,他此时也有举证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法院对质疑者的质疑就不一定会采纳。

审判实务中,相对比较复杂,所以也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此种倒置的情况,一般都是在侵权案件中,具体分为八种情况: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能不能举个例子?

比如,你说他偷了你的钱,当时法官并没在场,你需要证明的是,你是张三(身份证)那时在场(监控),他是李玉(身份证和监控),你有钱(监控),被他偷了(监控和指纹), 法官只是一个不在场的人,他需要证明所有人说的话都合法合理

邻居把空调机安装在你家窗口左边0.8米处,排放的热气都随风进入卧室了,造成你咳嗽,可是法官要你提供你的咳嗽是因为这个空调机造成的证明,怎么提供啊???这是基本常识,热气干燥,呼吸这样的热气,人就会咳嗽的。怎么提供证明呢?这不是刁难人吗???

"谁主张,谁举证",意思是,当事人有义务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比方。

原告诉被告借贷纠纷案。

原告首先要证明被告借了自己的钱十万元。提供的证据有被告借条。

法庭上,被告辩称,借条是他写的不错,但是写了借条当天,单位就派自己到了外地出差很长时间,当初借钱的目的是买车(借条上有注明),实际上车到现在还没买。被告提供了自己出差补助费领取审批单,证明自己的说法。

原告坚持被告借钱了。被告要求原告付钱给自己的证据,结果原告拿不出来。

法官综合双方的举证,判原告败诉。

当然了,“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原则。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当事人一方的权利,现行法律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常见的如:

在侵权诉讼中对于实行过错推定、因果关系推定、证据难以收集以及妨害举证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例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境污染证明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境污染证明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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