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案件解释,环境污染案件解释全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污染案件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环境污染案件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他人损害指什么?

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他人损害指由于环境的破坏给他人造成生活生产不便,尤其对他人的日常生活所需,如正常饮水,洗衣,洗澡,做饭等。

环境污染案件解释,环境污染案件解释全文

生产不便,如破坏了水资源,养殖业就不能够继续养殖。职工澡塘无法让矿工人洗浴等,总之破坏生态环境就等于犯罪。

这个一般条款是:“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排污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法律规定免责事由的,依照其规定。”

这个一般条款概括了污染环境侵权行为的特点,一是损害的广泛性,二是损害的长远性,三是损害的公众性,四是损害的潜在性,特别是潜在的损害也应当认为是损害,也应当赔偿,因此,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排污人无论有无过错都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其第四十一条规定:“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境污染案件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境污染案件解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上一篇: 环境污染与癌症,环境污染与癌症的关系
下一篇: 环境污染的观察日记(污染环境日记200字)

相关资讯